522_57px;

OA登陆
加入收藏 | 设为首页

新闻中心
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新闻中心 > 政策法规

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726号

来源:根据《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以及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品种管理工作的通知》 作者: 时间:2013-12-10 阅读:

中国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

第1726号

根据《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以及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品种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农办农[2010]74号)、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品种标准样品征集工作的通知》(农办农〔2010〕79号)精神,第二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,并经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为期一个月的公示,决定停止推广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(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)审定通过的257个稻、小麦、玉米、棉花、大豆、油菜品种,现予公告。
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上述品种种子停止生产;自公告发布满一年起,上述品种种子停止经营、推广。

附件:第六批停止推广国家审定农作物品种目录

二○一二年三月十四日

上篇:

下篇:

地址: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 电话:0931-8857181
Copyrights © 2018-2023 All Rights Reserved. 版权所有 甘肃亚盛集团
陇ICP备15002214号 设计制作 宏点网络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2552号

关注我们:

  • 130_130px;